评论: CCS,争议中前行
作者:尹乐,气候组织项目发展经理
2009年06月10日
2008年7月的G8+5峰会上,G8国家宣布为成功应对气候变化,需在2010年底前启动20个大型CCS示范项目。但时至今日,尚没有一个真正付诸实施。
2009年5月27日,宁静的挪威卑尔根,全球首次CCS高级别会议在此召开。会议目标非常明确:推动CCS纳入COP15协议框架的进程以及将CCS纳入全球碳交易体系。
会议分两天进行,日程设计紧扣CCS发展的核心议题:政府态度、政策框架、投融资机制、技术选择和公众认可。
第一天是部长级高端对话 IPCC主席、国际能源协会秘书长、以及澳大利亚、加拿大、欧盟等十多个国家的部长级官员参加,中国派出了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司长到会发,足见世界对CCS的重视程度。第二天是技术讨论环节,一些世界领先的研究机构,以及包括中国华能集团绿色煤电公司在内的CCS项目实践者,和世界银行相关机构从技术角度阐述了CCS发展潜力、技术可行性、投融资等问题,并将运输问题特别提出讨论。
总体上,本次CCS会议讨论争论焦点包括:CCS的普适性和技术稳定性问题,CCS的融资以及如何吸引发展中国家的参与。
由于会议邀请的嘉宾级别甚高,议题设计合理,讨论时也能紧扣要害,因此本次会议还是在之前讨论的基础上取得了进步,尤其是在CCS定位、CCS投融资、示范和商业化时间表、国际合作等问题上。
- 定位
作为尚存争议并造价高昂的技术,CCS需要清晰的定位。本次会议对CCS作出了清晰的定位:CCS是短期之内应对气候变化最重要的技术之一,它的存在是为了快速实现减排目标和为新能源等的发展赢得时间。
- 适用性
CCS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解决方案,但并不适用于所有国家,所以不需要在所有国家推广CCS,但面对全球挑战,CCS需要世界各国的支持。
- 对COP15的要求
相比之前其他场合有关CCS与COP15会议之间的讨论,本次会议提出的清晰和具体的要求,即CCS必须被纳入之COP15国际协议框架中,且体现在碳市场、投融资机制、技术转让、国际合作等COP15框架之中的内容中。
- 国际合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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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计CCS整个发展历程可能只有前后50年,如此短的时间对任何一种新技术的发展都是巨大的挑战,更何况是牵涉煤炭、电力、交通、地质、采油、矿业等多行业的CCS。
为实现CCS示范项目快速上线,加速其商业化进程,CCS的发展有赖于有效的国际合作。在设想的国际合作框架中,发达国家必须扮演领导角色,并通过合理的机制有效的将发展中国家纳入该过程。
- 技术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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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会提出一味等待技术成熟是不现实的,CCS的特殊性决定了必须在大规模示范的过程中,通过构建国际机制,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技术转让和多国联合研发,推动技术发展。
并且,各国需构建CCS风险管理、法律法规和损害管理的能力。
- 投融资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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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比技术成熟度,CCS发展所需资金及其来源受到更大的关注。大会充分认可发展碳市场的必要性,提出CCS必须被尽早纳入至国际碳交易市场和/或CDM框架,并通过交易机制设计确保CCS从碳市场获得足够资金支持。但是,必须承认国际碳市场的成熟需要时间,在短期内(3~5年)CCS发展更多的依赖政府直接投资。
- 发展目标和时间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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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CS必须尽快完成大规模示范,实现2008年G8峰会提出的发展目标,以保证到2020年时实现CCS商业化,并成为具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。
- 公众参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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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CS必须从一开始就广泛咨询各方意见,尤其是赢得公众支持,帮助公众克服“not in my backyard”也许是一些国家政府的重要任务。
会议中,能明显感受到不同国家代表对CCS的不同态度,有乐观支持者,也不乏坚定的反对派,而绝大多数人表示了谨慎的支持。讨论过程,尤其是问答环节中的唇枪舌战有时也相当精彩,但是由于CCS问题本身的复杂性,各种疑问不可能完全在这次会议上找到答案,各种争论也不可能因为这次会议终止。
大规模示范迟迟未见行动,CCS的推动者们都难以拿出完整的、具有公信力的数据,更是加重了政府、商界以及公众的担心。问题的焦点最后还是落在何时和如何采取切实的示范行动上,因为无论是会上提出的利用远洋油轮在返程时运输液化CO2,还是通过CCS和生物质技术的联合应用实现负碳经济的设想,都需要通过示范检验。
即便如此,作为全球首次完全以CCS为议题的高级别会议,本次会议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,也传达出清晰的信息,即CCS作为应对气候变化最有效的短期减排技术,应得到各国政府、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,CCS应被纳入COP15框架,通过恰当的机制设计,纳入全球碳市场框架,保证CCS能快速示范并大规模商用。
CCS本身具有一切新兴技术在兴起阶段的普遍特征:昂贵的成本、未被完全证明的技术可行性、对环境和人身健康安全的影响、较低的社会认知和社会接受度。这些,是争论的焦点,但一直停留在争论而不采取行动是无益的。在争议中前行,边学边做(learning by doing)对CCS而言也许才是最有效的方式。
- 气候组织对CCS的态度
气候组织认为CCS技术是短期之内应对气候变化最为重要的技术之一,尤其是对现有和新建的燃煤/燃气电厂而言;
气候组织相信应移除障碍,并制定激励措施鼓励CCS的商业化应用;
发达国家应为CCS示范项目提供资金和法规支持,应要求新建燃煤电站安装“改造预留(retrofit ready)”装置,应发布恰当的许可证协议,要求一旦技术被证明可行,电场就应开展CCS技术改造;
尽管气候组织认为发展CCS技术非常重要且必要,但并不认为CCS是应对气候变化长期解决方案的最优选择。制定的政策应能鼓励更多的低成本技术的发展和应用。

